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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自主品牌香精香料采购之(复合体)第二批(项目编号:GXJTZ[2023]02042)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05 点击:2660 次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2023-2025年自主品牌香精香料采购之(复合体)第二批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2025年自主品牌香精香料采购之(复合体)第二批

项目编号:GXJTZ[2023]02042

招标范围:2023-2025年自主品牌香精香料采购之(复合体)第二批采购

包号

产品名称

年度预计需求量(公斤)

包1

ZL-201

50

包2

ZL-202

2800

包3

ZL-203

725

包4

ZL-204

25

包5

ZL-205

100

包6

ZL-206

400

包7

ZL-207

100

包8

ZL-208

50

包9

ZL-209

5300

包10

ZL-210

1300

包11

ZL-211

2000

包12

ZL-212

2000

包13

ZL-213

800

包14

ZL-214

1500

包15

ZL-215

75

包16

ZL-216

2600

包17

ZL-217

14000

包18

ZL-218

160

包19

ZL-219

290

包20

ZL-220

140

包21

ZL-221

650

包22

ZL-222

220

包23

ZL-223

60

包24

ZL-224

210

包25

ZL-225

30

包26

ZL-226

570

以上为预计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保障竞标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质量检测人员的质量保障能力,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2.3本项目特殊要求 无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8各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中的所有分包进行投标,不按该要求投标的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分至1200分,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3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招标文件费及邮购款以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等形式转入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江南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0114)。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提交

4.1投标样品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17时00分,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视投标样品技术评价情况,另行通知。

4.3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4.4提交方式:

4.4.1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视投标样品技术评价情况,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4.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3室),收件人:魏飘飘、庞海秀,联系电话:0771-2863138。

(5)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香港本台现场直播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魏飘飘、庞海秀

  电        话:0771-2863138

  传        真:0771-2863138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金凯支行

  账         号:20019501040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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