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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技术中心五象新区技术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XJTZ[2022]110408)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17 点击:7889 次

项目概况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五象新区技术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一楼商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 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TZ[2022]110408

2.项目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五象新区技术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与采购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南宁海关技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所以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中小联合体磋商,如供应商为中型与小微企业联合体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由小微企业承担的份额达到60%以上(本项目预算130万元/年)。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磋商时针对小微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未按规定提供的为无效磋商。 (2)特别说明:①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所以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中小联合体磋商,如供应商为中型与小微企业联合体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由小微企业承担的份额达到60%以上(本项目预算130万元/年)。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一楼商务中心)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购买。

4.售价:采购文件的工本费用,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后,评审专家到齐后开启。

2.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账号:805007933300001;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nanning.customs.gov.cn)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    址:南宁市中柬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季工  0771-5369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2室

联系方式:庞工  0771-5386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 工

电   话: 0771-5386340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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