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已由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贺八政函[2021]39号 )文批准建设,贺州市财政局以《贺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贺整合[2021]8号)下达了投资预算7700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及县市自筹。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贺水招标备案【2021】30号,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河道总治理河长为6930m,岸坡整治共计新建护岸6313.8m;水系连通(恢复原有灌溉堰坝)共建设4座生态堰(液压壅水坝);河道清障共计拆除阻水桥2座;清淤疏浚共计4.7万m³;新建河湖管护道路3568.9m;新建栈桥1座;生态修复种植灌木地被面积共计74005㎡,种植乔灌共计1273株;景观节点新建2处,分别为水美南乡、温泉映月;防污控污(排污口水质监测)设置5座入河排污口观测自动测站;附属建筑物共计设置下河步级12座、涵管8座。
主要建设内容: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恢复原有灌溉堰坝)、河道清障、清淤疏浚、河湖管护、生态修复、景观节点、防污防控(排污口水质监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工作开始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 20 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4月19 日,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1年。
节点工期:
①设计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②施工部分: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2022年4月19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3招标范围:
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及施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②经批复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建设内容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另一成员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b、牵头人(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显示无亏损记录【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流域治理项目或河道防洪整治(治理)项目或防洪堤工程项目的设计相关业绩。需提交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证明材料。注:合法的分包项目不算业绩;业绩考核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流域治理项目或河道防洪整治(治理)项目或防洪堤工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③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的公示信息,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页面。注:合法的分包项目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 (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委派)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4)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委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委派)要求: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质量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委派)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水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质检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如在8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 5、6、7 的参保缴费证明。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因改制、转制、重组、军转等原因社保缴纳不足三个月的,该投标人要提供社保局盖章证明材料,可视为满足社保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2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8.1 本工程定于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39号
邮 编 :542899
联系人:张献国
电 话:0774-5272526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0771-5386340
传 真:0771-5386340
交易服务部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贺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4-5137329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