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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及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GXJTZ[2021]110511(重2)]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26 点击:3572 次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拟对 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及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及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GXJTZ[2021]110511(重2)

三、项目概况及说明:

1、本此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一为“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为“交通银行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个标段确定一家合作商。服务地分别在广西钦州市及南宁市。

2、中标供应商须将所需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项目地点(标段一:广西钦州市扬帆大道西面、子材东大街北面;标段二:广西南宁市银杉路1号荣和公园悦府)。供货周期为下单之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起40个日历日内、安装周期为5个日历日,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0年,项目验收前,招标人不提供货物保管服务,由中标供应商自行保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2、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

3、投标人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之间)。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8 26 日至2021 9 2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公司为代理人交纳的近一个季度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

③如因投标人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评估风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①提交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收件人:梁永盛,电话:18378863627)。

②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④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开标日期等内容的纸质表格,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⑥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邓工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0771-2812536

电    话: 0771-5386340


传    真: 0771-5386340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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