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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年校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施工工程[项目编号:GXJTZ[2021]110427]更改公告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6-11 点击:4934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TZ[2021]110427

2、项目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年校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施工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1527

二、更改内容:

1第二章  项目需求及说明的二、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中第10条“10、工程结算核减率未超过10%(含10%)的,审核费用由学院承担;工程结算核减率超过10%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核费依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计费,费率取中值;如遇政策改变,按新政策计费。”现更改为10、工程结算核减率小于等于6%的,审核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工程结算核减率大于6%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单位承担。当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出现核减率超过6%以上的情形时: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承包单位不得再承接学校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代表不得再对接学校其它项目。

2第二章  项目需求及说明的二、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中第11条“11、合同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同意且接受学院有关施工单位的考核制度,服从学院的考核管理、处罚及淘汰机制。”现更改为以下内容:

    11、合同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同意且接受学院有关施工单位的考核制度,服从学院的考核管理、处罚及淘汰机制。

承接学校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校方的考核,考核由扣款机制、淘汰机制组成。

(一)扣款机制

1.学校根据校内项目建设情况制定《施工管理扣款明细表》,当承包方出现《施工管理扣款明细表》中描述的行为时,校方根据扣款明细表规定的金额进行扣款,并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若单项工程被扣款超过3次,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最终结算款按审计结算金额的95%结算(含质保金)。

2.扣款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负责,定时或不定时对施工现场检查,对出现的质量、进度施工问题,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查证核实后,填写《施工扣款通知单》,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实施扣款。

3.扣款金额从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对同一问题出现3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该分项或施工内容不计入结算。

5.工管理扣款明细见下表

施工管理扣款明细表

编号

内容

金额

(一)土建工程

1

轴线位移超过规范要求

100元/处

2

标高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100元/处

3

接缝不严、缝隙超过要求

50元/处

4

模板清理不干净,拆模板后砼中有缝隙、杂物

100元/处

5

墙柱垂直度超过规范要求

50元/处

6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

100元/根

7

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够

100元/根

8

箍筋未按要求区域加密

100元/处

9

钢筋遗漏

200元/根

10

电弧焊尺寸偏差、焊接不成型、未焊透

100元/根

11

未按要求现场取样

200元/次

12

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

50-200元/处

13

表面不平整

100元/次

14

未及时覆盖及浇水养护

200元/次

15

未按要求制作试块

200元/次

16

砌浆强度不够

50元/处

17

砌体轴线位移超过规范要求

100元/处

18

标高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0元/处

19

砌缝砂浆不饱满

50元/处

20

找坡不准,排水不畅

100元/次

21

找平层起砂开裂

50元/处

22

防水层厚度不够

50元/处

23

屋面渗水

500元/处

24

材质不合格

500元/批

25

门窗安装不方正

50元/处

26

锚固安装做法不符合要求

50元/处

27

门窗渗漏

200元/处

28

开启不灵活

50元/处

29

抹灰层空鼓、开裂

50元/处

30

抹灰层开裂脱落

100元/处

31

墙面砖空鼓、脱落

100元/处

32

墙面开裂

200元/处

33

墙面渗漏

200元/处

34

地面砖空鼓、平整度偏差大

100元/处

35

墙面腻子裂缝、起泡、超皮、脱落

50元/处

36

墙面漆颜色不均匀、流挂、刷痕

50元/处

37

保温层厚度达不到

200元/处

38

保温不平整、不均匀

200元/处

39

保温隔热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200元/处

40

未按照规范施工

200元/处

41

找平层空鼓、裂缝

50元/处

42

找坡不准、排水不畅、积水

200元/处

43

防水层厚度不足

200元/处

44

天花板漏水

500元/处

(二)安装工程

45

给水管及消防管漏水

200元/处

46

给水管及消防管使用的材料与要求使用的不同

500元/批

47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不合格

50元/处

48

管道安装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50元/处

49

室内消防箱安装及配管不规范

50元/处

50

管道穿板处漏水

100元/处

51

排水管道阻塞

200元/处

52

管道安装歪斜不美观

50元/处

53

灌水试验未进行或已进行但不认真,质量不合格

100元/处

54

管道安装未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

100元/处

55

导线、线缆连接错误

200元/处

56

导线、线缆品牌与要求不符

100元/处

57

导线、线缆规格与要求不符

100元/处

58

灯具品牌与要求不符

100元/处

59

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缺陷

20元/处

60

进场材料不报验、检,产品资料不齐全

500元/批

(三)进度管理

61

承包方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未完成的

500元/次

62

进度滞后而又不按业主、监理指令增加人力、物力采取赶工措施

300元/次

63

对业主以工程联系单发出的指令未按期执行

300元/次

(四)其他

64

施工过程中,损坏学校设施设备

200元/次

65

进入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施工,肆意损坏师生物品,踩踏桌椅板凳

200元/次

66

在校内倾倒建筑垃圾

200元/次

67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偷窃

500元/次

68

未经学校同意,私拉线路取电

200元/次

(二)淘汰机制

1.专项工程项目:指单独立项、项目控制价在10万元(含)以上,需要公开招标的修缮、装修项目。项目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填写承包单位项目考核表,若考核评价出现2项“较差”,承包单位不得再承接学校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代表不得再对接学校其它项目。项目最终结算款按审计结算金额的95%结算(含质保金)。

2.零星维修项目:单项工程控制价或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

(1)当项目控制价或预算在2万元以下时,每个季度考核、结算一次,若承包单位当季内出现2次(含)以上拒绝承接项目,或考核评价出现2项“较差”的情形,经报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施工合同,项目最终结算款按审计结算金额的95%结算(含质保金)。

(2)当项目预算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时,项目验收后考核、结算,考核评价出现2项“较差”的情形,经报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施工合同,项目最终结算款按审计结算金额的95%结算(含质保金)。

承包单位项目考核表

评价项目

考核内容

良好

一般

较差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按国家和南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事项、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紧急情况处理、事故处理、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工作。(注:依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评分表》,得分率高于85%的为良好;65%~85%的为一般;低于65%的为较差)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及时发现施工问题,并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配合管理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按合同约定和学校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注:工程质量优于要求的为良好;符合要求的为一般;不达要求的为较差)




工程感观

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量,对工程外在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协调性、局部做法以及使用的方便性等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注:依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达到好的标准为良好,达到一般的标准为一般,感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且无法整改的为较差)




合同工期

除按合同约定的可顺延的工期以外,应按期竣工验收。(注:按期竣工为良好;超合同工期15%为较差)




材料与设备

进场材料与设备应按施工说明和设计有关标准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严禁以次充好;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安装(注: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经监理、甲方确认就安装的,且情况严重的为较差)




竣工结算

保证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准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注:1、结算资料提交期限超过30日的,结算资料弄虚作假或真实性、准确性较差的,不按校方要求配合结算审核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均视为较差。2、工程结算核减率未超过6%(含6%)的,审核费用由学校承担;工程结算核减率超过6%以上的,审核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3、当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出现核减率超过6%以上的情形时: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承包单位不得再承接学校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代表不得再对接学校其它项目。




其他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为较差,如果没有发现的,应划斜杠表示不评价




3、招标文件及更改的相关要求,在合同签订时需列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

三、按上述更改内容执行,其他不变。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1-5650225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

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5386340  传真:0771-5386340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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