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JTZ[2021]02016
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一年)
采购需求: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4月9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请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有效,核查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会务中心)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江南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011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广西香港本台现场直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长堽路二里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科长,0771-562785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熊莎莎、全玉坚,0771-2863138
2021年4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