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青秀区管养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2 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1-C3-030013-GXJT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0-C3-01546-001
2.项目名称:青秀区管养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第三方监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7.766万元
5.最高限价:97.766万元
6.采购需求:青秀区管养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第三方监测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二年(由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作为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出现违约责任后按文件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执行。服务合同期限满二年后,重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管理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时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2.获取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2 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递交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2个小时前,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一楼,收件人:梁工,电话:0771-5386340。
(4)邮寄封面: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投标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采购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2.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电子函件”务必填写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磋商及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小组会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加磋商、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3日13点0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
联系方式:杨工 0771-5854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
联系方式:庞小静 电话:0771-5386340 传真:0771-5386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小静
电 话:0771-538634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