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隆安县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宣传服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入户摸底排查、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等服务(项目编号:LAZC2020-C3-01847-GXJT)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竞争性公告下,请自行下载。),并于2020年11月09日10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AZC2020-C3-01847-GXJT
项目名称:隆安县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宣传服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入户摸底排查、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等服务
采购方式:R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隆安县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宣传服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入户摸底排查、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等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5日;
2、采购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竞标单位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请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如有附件可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
1、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9日10时30分。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两个半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送达。
2.3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1室
收件人:阮冬梅 联系电话:0771-4955129
3、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
3.1.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1.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2磋商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专家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3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index.html)(广西香港本台现场直播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安县民政局
地 址: 隆安县兴隆路11号
联系方式: 农工0771-6523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 阮冬梅 0771-4955129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隆安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1-6531019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