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南宁海关热成像红外测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海关热成像红外测温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TZ[2020]1108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段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A分标 | 室内热成像红外测温仪 | 台 | 8 |
B分标 | 车辆通道式热成像红外测温仪 | 台 | 13 |
本项目分为A分标、B分标2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全部投标且同时中标不同标段。
五、采购预算:A分标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B分标金额为:人民币455.0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8 月 21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友谊路金凯路交叉口广西建通中心13楼1307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购。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文件联系方式:电话:0771-5386340;传真:0771-5386340。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文件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除授权书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邮寄时还需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招标文件的详细地址等信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0000.00元; B分标:6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4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宁双拥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开户帐号:13058000000037379】,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9月 4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 9月 4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友谊路金凯路交叉口广西建通中心十一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9月4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友谊路金凯路交叉口广西建通中心十一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十二、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十三、业务咨询:
1. 招标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5303430
地址:南宁市中柬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小静;联系电话:0771-5386340 传真:0771-5386340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友谊路金凯路交叉口广西建通中心/530012
十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