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采购车购税自助终端租赁服务采用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车购税自助终端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GXJTZ[2020]110802
采购预算:50.00万元
二、采购组织类型:目录外标准下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三、 磋商内容:采购车购税自助终端租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 磋商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项目服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 7 月 30 日至 2020年8 月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3楼1307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0 年8 月 10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十一楼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其中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磋商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第三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宁双拥路支行,银行账号:13058000000037379】。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gxgs.gov.cn/)、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九、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13楼1304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工、宁冰 ;联系电话:0771-5663389、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3楼1307室
联系方式:0771-5386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小静
电 话:0771-5386340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