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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中投育肥牛产业示范园(一期)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GXJTZ[2020]02008)招标公告

来源:香港本台现场直播 作者:香港本台现场直播 时间:2020-04-03 点击:2399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中投育肥牛产业示范园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忻发改审批[2020]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忻城县中投育肥牛产业示范园(一期)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GXJTZ[2020]02008
  建设地点:根据项目规划,此次招标的为养牛引领示范基地(练江养殖基地),练江养殖基地拟建于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
  建设规模:练江养殖基地建筑面积159000㎡(其中建设养殖区牛舍125500㎡,繁育区牛舍20000㎡,隔离区牛舍4000㎡,有机肥厂3500 ㎡,饲草饲料加工区5000㎡,生产辅助用房1000㎡)。
  建设内容:养牛引领示范基地(练江养殖基地)的土建工程(含牛舍、有机肥厂、饲料加工区、厂房、生产管理辅助用房、厂区配套设施、场地平整等)、给排水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2.35亿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日,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忻城县中投育肥牛产业示范园(一期)总承包(此次招标为练江养殖基地)【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包括(1)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养牛引领示范基地(练江养殖基地)的土建工程(含牛舍、有机肥厂、饲料加工区、厂房、生产管理辅助用房、厂区配套设施、场地平整等)、给排水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及其它相关专业等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制图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以及纳入本次设计的范围与内容;(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工程的建筑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gxcic.net/HTMLFile/2013-02/shownews_167314.html>》(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和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6 主要负责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在单位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laib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laibin.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忻城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51235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忻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东门广场)
  邮    编: 54620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72-55182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熊莎莎、魏飘飘
  电    话:0771-2863138
  传    真:0771-28631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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