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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三里镇韦寺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4-GXJT)招标公告

来源:香港本台现场直播 作者:香港本台现场直播 时间:2020-03-31 点击:2272 次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引入社会资金开展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西燕镇、镇圩乡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上林县财政局备案编号:〔2020〕SLC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西燕镇、镇圩乡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3-GXJT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南宁市2019年度提质改造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南府办〔2019〕117号)和《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林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函【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上林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定的实施单位在上林县辖区内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西燕镇、镇圩乡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土地流转等前期工作,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指标确认、后期管护等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局及项目业主进行指标销售。
  2、因无法明确未来指标的实际交易价格,釆用自治区指导价格作为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的测算基数。拟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为自治区指导价格的20%?25%左右,耕地质量提升1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3万元每亩;提升2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3. 5万元每亩;提升3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4万元每亩。耕地质量提升3个等别以上的,按提升3个等别进行测算。此外,进行收益分配测算的指标数量以项目验收后指标入库的数量为准,若入库的指标数量少于项目实施范围,投资风险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我县大丰镇、明亮镇、西燕镇、镇圩乡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立项等相关前期材料,项目通过立项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并通过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完成指标确认。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工作经费;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监管费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项目业主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承担。);其它不可预见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 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⑷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工程测量)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具备丰富的土地整治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投资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4  月22  日;
  2、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单位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gxnnzbw),请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如有附件可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4 月 22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4 月 22 日15时00分前在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上林县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文明路68号振林·锦绣园8号楼振林集团二楼
  联系人:唐福胜;联系电话:0771-528534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3栋2101室
  项目联系人:庞小静;联系电话:0771-5386340
  3、监督管理部门: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投诉电话:5281176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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