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林县天然饮用水加工项目 已由 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2018-450125-15-03-006823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上林县威林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TZ[2020]000018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上林县大丰镇茶场路口西北面
建设规模: 工程(一期)计划建设年产6万吨天然饮用水加工厂,设有原材料库房、生产车间、机修车间、成品库车间及办公室楼,项目用地面积24.8亩,建成后预计年产500ml、350ml瓶装饮用水1万吨, 18.9L桶装饮用水5万吨;
合同估算价: 20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 历天,定额工期12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原材料库房、生产车间、成品库车间及综合楼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 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 。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无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上林县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林县威林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上林县大丰镇文明路68号振林·锦绣园8号楼振林集团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771-5285345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3栋21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 庞小静
电 话: 0771-5386340
传 真: 0771-5386340
电子邮箱:
网 址:
2020年3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