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345.023620 | 1296.733437 | 1386.216624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 刘湘江/粤2440809018085 | 何广辉/粤2441314043067 | 覃军/桂145060700171 |
技术标得分 | 19 | 17.1 | 16.06 |
报价得分 | 75.50 | 75.56 | 74.32 |
诚信得分 | 2.17 | 2.11 | 2.22 |
综合得分 | 96.67 | 94.77 | 92.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 8300898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