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监狱附属配套用房及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投资〔2016〕861号、桂发改投资〔2018〕497号、桂发改投资〔2019〕9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建设资金来自全区监狱系统土地处置收益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东葛路北侧南宁监狱内
建设规模:建设一栋地下2层、地上3层建筑物,跨度9.9米,建筑高度23.90米,总建筑面积13166.91平方米,其中附属配套用房(学习及训练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969.17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7197.7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5299.44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含采购)、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2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 年1月至 2021 年6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广西南宁监狱附属配套用房及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绿色建筑设计备案;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规划总平方案审批;海锦城市方案审批等需要审批的手续;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供水供电网络接入、建筑垃圾排放等开工前一系列手续(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及项目结算。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环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gxcic.net/HTMLFile/2013-02/shownews_167314.html>》(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19年12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 月 6 日9 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ggzy.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771-226029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2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科长
电 话:0771-2190981
传 真:0771-21909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
邮 编: 530022
联系 人:蒋工
电 话:0771-5386340
传 真: 0771-5386340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