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0月17日就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标~№3标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标~№3标(招标编号:CZZC2019-C2-70001-GXJT)。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标段名称 |
路线 名称 |
起点 桩号 |
止点 桩号 |
总里程(公里) | 采购金额(万元) |
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标 | 团乐至进远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0 | 12.8 | 12.8 | 148.6169 |
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标 | 弄模至龙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0 | 15.5 | 15.5 | 90.179 |
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标 | 杨湾至龙茗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24.8 | 85.405 | 42.632 | 72.2407 |
采购范围: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标~№3标施工图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施工工期:45天(日历日)。
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1标段为壹佰肆拾捌万陆仟壹佰陆拾玖元整(¥1486169.00元);
№2标段为玖拾万壹仟柒佰玖拾元整(¥901790.00元);№3标段为柒拾贰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整(¥722407.00元)。
三、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9年10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建通集团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信息公告。
四、评标日期:
1、磋商日期:2019年10月29日
2、评审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崇左市友谊大道华门新都9#楼五楼514-519号(城市便捷酒店五楼)]
3、磋商小组名单:张克坚、涂记华、黄全民(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1.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标: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荆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友谊茗城)第10栋2-501号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伍角叁分(¥:1483562.53元);
承诺施工工期:45日历日;
承诺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标: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嘉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天等县天等镇天福路7道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万零柒佰贰拾柒元伍角壹分(¥:900727.51元);
承诺施工工期:45日历日;
承诺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天等县2019年“四建一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标: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康乐路南侧B-03地块城市花园广场2号楼801室 ;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贰万壹仟叁佰捌拾伍元陆角陆分(¥:721385.66元);
承诺施工工期:45日历日;
承诺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代理服务合同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工程类)下浮20%计取,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标:人民币壹万零柒佰零捌元整(¥:10708.00);№2标:人民币柒仟贰佰零陆元整(¥:7206.00);№3标:人民币伍仟柒佰柒拾壹元整(¥:5771.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6栋5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355538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华门新都9#楼五楼514-519号
联系人:黄春勤、覃锦锈
联系电话/传真:0771-3189401
E-mail:[email protected]
3、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353089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或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标的的名称、金额、工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