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现澄清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19年9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4资信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1)优秀(3.13~5分)”澄清为“(1)优秀(3.3~5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内容执行。
招标人:柳州市兴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