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19-451100-47-01-01222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贺州天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贺州市生态产业园内,北临新文路,南临八达西路,西临桂发路。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异地新建实物安置300户,总建筑面积53810.9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1361.82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2604.11平方米,门卫房面积2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978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0个,地下停车位260个(最终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小区配套给排水、供配电、地下停车场、场地硬化及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路灯弱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18805.5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95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天,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或业主确认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施工工期为890天。
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达到交付使用所需涉及的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设计内容:(1)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经审图合格);(3)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内容: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小区配套给排水、供配电、地下停车场、场地硬化及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路灯弱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
3.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及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 业绩要求:?无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四.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7月23日至 2019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下午3时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含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七.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八.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十.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4-5137818。
十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贺州天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正润大道1号
邮 编: 542899
联 系 人: 易新宇
电 话: 0774-5225553
传 真: 0774-522555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3栋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 王小娟
电 话: 18178465809
传 真: 0771-5386340
2019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