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柳州市绿芳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芳
质疑人所在场所: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文笔村水浪三屯112号
联系人:张荣芳 联系电话:18178297879
柳州市绿芳食品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9年7月1日送达的“2019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编号:JTLZEF[2019]03)质疑函”我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
该公司2019年6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中01标中标人广西源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34号,但该公司位于地址:柳州市河西路25号柳州市交通学校西北100米作为柳州的配送中心无相关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
我公司要求就这方面依照有关法规做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所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采购人和所有参与此项目的公司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回复。
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于2019年7月3日对01标段中标人广西源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34号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该实际注册地址已作为他用。广西源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26日向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地址为: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34号,其实际供货地址为:柳州市河西路中段交通学校斜对面,该地址未在实际供货地址所属行政区的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备案,属于无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七十七条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经研究决定取消广西源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编号:JTLZEF[2019]03)01标段中标人资格。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
特此回复。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