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拟对“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数字电视智能终端方案开发项目入围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8至2019年干线网架空光缆线路维护外包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XBNCG20180227-038
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景晖巷8号
联系人:吴莫松
电 话:134711658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联系人及电话:罗 菲 133078650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09月 28日;
七、更改内容:
(一)本项目“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四、商务要求” 的“(三)付款方式”为:5.维护费与材料通过结算审核后,支付前代维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维护和维修施工费税率10%,材料税率16%,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结算款,如果维护单位不及时提供税务发票,费用支付顺延。
现更改为:5.维护费与材料通过结算审核后,支付前代维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维护费税率6%,维修费税率10%,材料税率16%,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结算款,如果维护单位不及时提供税务发票,费用支付顺延。
(二)本项目“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的“第二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第2.6项为:每次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根据结算单所列费用金额,开具对应金额的正规的税务发票(维护和维修施工费税率10%,材料税率16%),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清发票所列金额。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费用支付顺延。
现更改为:每次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根据结算单所列费用金额,开具对应金额的正规的税务发票(维护费税率6%,维修费税率10%,材料税率16%),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清发票所列金额。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费用支付顺延。
(三)本项目“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整。
现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整。
(四)本项目“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8点、第9点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整。
现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整。
(五)本项目“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中的“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下午17:00时前。
现更正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截止相应顺延至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00时前。
(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香港本台现场直播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09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