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兴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路桥?锦绣广场室内公共部分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路桥?锦绣广场室内公共部分装修设计
二、招标编号:GXJT-ZSSFZ[2017]044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1)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贰万伍仟元整(?2725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金。
(2)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49页:
附件2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额百分比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10% |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30% | 方案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15% | 扩初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四次付费 | 40% | 施工图及材料清单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五次付费 | 5% | 工程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现在修改为:
附件2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1、室内公共部分装修设计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额百分比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10% |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30% | 方案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15% | 扩初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四次付费 | 40% | 施工图及材料清单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五次付费 | 5% | 工程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 |
乙方在每次结算前必须提供与清单细目结算金额相符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支付的增值税款为乙方开具并提供的,经甲方于税务系统上认证通过,符合甲方进项税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额。增值税税率为: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税率由本项目性质及乙方公司性质确定。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广西兴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路桥瑞丰大酒店22楼2215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4929215
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41号广西人防设计院10栋1单元1301室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18587886720
招 标 人:广西兴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 28日